国家药监局:明确部分医疗美容用产品按照医疗器械管理
3月30日,国家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《关于调整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部分内容的药监医疗公告》对27种医疗器械涉及的分类目录内容进行了动态调整。其中,局明此次公布的确部器械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调整内容中,包含了部分医疗美容用产品,分医《公告》明确,疗美下列医疗美容用产品按照医疗器械管理。容用实施之日起,产品根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,按照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国家管理产品不得生产、进口和销售。药监医疗具体如下:
1、局明射频治疗仪、确部器械射频皮肤治疗仪,分医用于治疗皮肤松弛,疗美减轻皮肤皱纹,收缩毛孔,紧致、提升皮肤组织,或者治疗痤疮、瘢痕,或者减少脂肪(脂肪软化或分解)等,明确按照III类医疗器械监管。
2、面部埋植线、面部提拉线、面部锥体提拉线,用于植入面部组织,以提升松弛下垂的组织,纠正皱纹,这些都按照III类医疗器械监管。
3、注射用透明质酸钠溶液,用于注射到真皮层,主要通过所含透明质酸钠等材料的保湿、补水等作用,改善皮肤状态,这些明确按照III类医疗器械监管。
《公告》指出,除射频治疗仪、射频皮肤治疗仪之外,其他产品都是《公告》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(总台央视记者 余静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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